來源:長江商報
國務院國資委日前印發了《關于中央企業助力中小企業紓困解難促進協同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圍繞支付賬款、減免房租、降低成本、優化供給、融通資金、融通創新、協同發展等7方面提出27條舉措,解中小企業“燃眉之急”,推動央企與中小企業共同“做大蛋糕”。
大力實施降費提質
針對部分中小企業面臨回款不暢、成本高企、資金緊張等突出困難,《通知》部署及時足額支付賬款、切實加快減免房租、大力實施降費提質、貨車貸款延期還款以及支持資金融通等舉措,緩解中小企業“燃眉之急”。
《通知》要求央企對中小企業賬款堅持“應付盡付、應付快付”,不僅要求央企從制度、機制、流程和信息化管控上杜絕惡意拖欠賬款,還特別明確對于長期合作、信譽良好、履約及時、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在確保資金安全、對方書面申請、嚴格履行內部決策程序的前提下,可提前支付或預付部分賬款。同時,要求中央企業嚴控“背靠背”付款條款、嚴格非現金支付管理,率先將商票等票據期限縮短至6個月以內。
堅持“應免盡免、應免快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普遍減免3個月租金要力爭在上半年完成主體工作,補充減免3個月租金要在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出現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后2個月內完成。同時,地方出臺房租減免政策力度大于國資委要求的要執行屬地政策,并鼓勵中央企業對不屬于房租減免范圍的中小企業,在能力可及范圍內給予必要幫扶。
此外,對特困行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用電階段性優惠,實施“欠費不停供”、允許6個月內補繳;對中小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中央汽車企業所屬金融子企業要帶頭對2022年6月30日前發放的商用貨車消費貸款給予6個月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支持等。
同時,要積極發揮產業鏈“核心”企業作用,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業開展供應鏈融資,努力實現自身優質信用與上下游中小企業共享。中小企業需要以其持有的中央企業集團內單位應付賬款、出具的商票和供應鏈債務憑證等辦理融資業務的,要及時確權,嚴禁高息套利。
帶動中小企業協同發展
面對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央企作為產業鏈“鏈長”,肩負著帶領上下游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責任。為此,《通知》要求中央企業自覺將帶動中小企業協同發展工作納入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發揮國有經濟戰略支撐作用中統籌考慮、系統謀劃、一體推進。
著眼帶動中小企業恢復生產,穩定中小企業預期,明確要求央企推動各項穩增長措施落實落地、不斷加力,積極擴大有效投資,盡快落地一批“十四五”規劃明確的重大項目,盡早形成更多實物工作量,提前為上下游釋放訂單需求。提升供應鏈管理水平,深化供需精準匹配,積極采購中小企業優質產品和服務,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中小企業參與。
央企要發揮引領支撐和龍頭帶動作用,完善協同創新體系,加快打造原創技術策源地,通過央企產業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吸引各類資本共同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支持創新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為創新重要發源地,支持在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培育一大批領軍企業和專精特新“隱形冠軍”企業。
《通知》要求全力穩鏈補鏈固鏈,央企積極通過投資合作、項目合作、產業共建、搭建聯盟等方式與中小企業開展合作,努力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多應用場景和市場機會,輻射帶動上下游數百萬家中小企業協同發展。